艺术家在艺术形象中表现出来的感觉不同于科学家的感觉。科学家的感觉是冷静的、客观的,追求的是普遍的共同性,而排斥的是个人的感情。可是在艺术家,则恰恰相反,艺术感觉之所以艺术,就是因为它是经过个人主观情感或智性“歪曲”的。正是因为“歪曲”了,这种表面上看来是表层的感觉才成为深层情感乃至情结的一种可靠索引。
有些作品,尤其是一些直接抒情的作品,往往并不直接诉诸感觉,光用感觉还原就不够了。例如“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好在什么地方?它并没有明确的感知变异,它的变异在它的情感逻辑之中。这时用感觉还原就文不对题了,应该使用的是情感逻辑还原。诗的逻辑的特点是绝对化。理性逻辑是客观的、冷峻的,是排斥感情色彩的,对任何事物都采取分析的态度。按理性逻辑的高级形态,即辩证逻辑,任何事物都不可能是不变的。把恋爱者的情感看成超越时间、地点、条件的东西是无理的,但是,这种不合理之理,恰恰又符合强烈情感的特点。
清代诗话家吴乔把这叫做“无理而妙”。 无理对于科学来说是糟糕的,是不妙的,可对艺术、审美情感来说则是妙极了。因为无理了,超越了理性了,情感才能得到充分的自由。理性的一个特点是全面性,不能片面、绝对化,而情感的一个特点恰是绝对化,不绝对化不过瘾。所以宋朝诗评家严羽才说:“诗有别才,非关理也。”
当然,情感逻辑的特点不仅是绝对化,而且可以违反矛盾规律、排中律、充足理由律。臧克家纪念鲁迅的诗说:“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这按通常的逻辑来说是绝对不通的,要避免这样的自相矛盾,就要把他省略了的成分补充出来:“有的人死了,因为他为人民的幸福而献身,因而他永远活在人民心中。”这很符合理性逻辑了,但却不是诗了。越是到现代派诗歌中,扭曲和程度越大,现代派诗人甚至喊出“扭曲逻辑的脖子”的口号。在小说中,情节是一种因果,一个情感原因导致层层放大的结果,按理性逻辑来说,理由必须充分,这叫充足理由律。可是在情感方面充足了,在理性方面则不可能充足。说贾宝玉因为林黛玉反抗封建秩序,思想一致才爱她,理由这么清楚,却一点感情也没有了。
在现代派小说中,恰恰有反逻辑因果的,如余华的(《十八岁出门远行》,整个小说的情节的原因和结果都是颠倒的,似乎是无理的。情节的发展好像和逻辑因果开玩笑,反因果性非常明显。种种荒谬的情节,仔细研读,你会发现,在表面上绝对无理的情节中,包含着一种深邃的道理,当然,可能阐释的空间是多元的。余华之所以不写鼻子打歪了的痛苦,那是因为他要表现人生有一种特殊状态,是感觉不到痛苦的痛苦,在鸡毛蒜皮的小事上痛苦不已,而在性命交关的大事上麻木不仁。这是人生的荒谬,但人们对之习以为常,但没有痛感,相反乐在其中。这是现实的悲剧,然而在艺术上却是喜剧。
喜剧的超现实的荒诞,是一种扭曲的逻辑。
然而这样的歪曲逻辑,启发读者想起许多深刻的悖谬的现象,甚至可以说是哲学命题:为什么本来属于你自己的东西被抢了你却感觉不到痛苦?为什么自己的一大车子东西被抢了而无动于衷,却把别人的一个小背包抢走还沾沾自喜呢?缺乏自我保卫的自觉,未经启蒙的麻木、愚昧,从现实的功利来说,是悲剧,从艺术哲学的高度来看,则是喜剧。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在这最为荒谬的现象背后潜藏着深邃的睿智:没有痛苦的痛苦是最大的痛苦。
(摘编自孙绍振《批判与探寻:文本中心的突围和建构》)
材料一:
宋代话本小说继承和发展了前代说唱文学的成果,形成了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民族形式和风格,从而为后代通俗小说的繁荣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宋人话本小说是由听觉文学向视觉文学的过渡,仍受“说话”的影响,具有诉诸听觉的艺术.特点。这一总特点,规定了话本的叙述方式和方法。
因为诉诸听觉,所以要在比较短、比较集中的时间内用丰富曲折而又惊心动魄的故事情节吸引人,这正是宋人话本突出的艺术特点,也奠定了中国小说故事性强的优良传统。作者在设计情节时,往往运用巧合、悬念等艺术手法,使得情节更为曲折生动,扑朔迷离,引人入胜。
宋人话本小说善于描述人物的生活环境、个人经历以及具体行动,在尖锐的矛盾冲突中塑造人物的不同性格,这使得人物的塑造与情节的发展紧密相连。当然应该承认,宋人话本小说中具有典型性人物并不太多。这既与话本小说的作者文化水平不高有关,也与话本小说受“说话”影响,过于重视情节的弊病有关。这是宋人话本小说显得较粗疏的主要表现之一。但其人物描写所取得的现实主义成就是值得称道的,其描写的真实生动、人物形象的浮雕式的清晰,都达到了中国小说史上的新高度。
宋人话本小说作为“说话”的底本,是通过说话人的口头讲述而与听众直接交流的。其语言以市民大众的口语为基础,经过说话人和加工者的提炼,一般具有通俗、生动、朴素的特点,而且生活气息浓厚,很富有表现力。
纯熟通俗的语言,流畅生动的叙述,大量运用民间口语、谚语。不过,以泼辣俚俗为特色的宋人话本小说的语言也有含糊、粗疏的毛病。但总的来看,中国小说从文言到白话的伟大转变,到宋人话本小说就已经完成了。而通俗、生动、朴素的语言风格,不但为明清的拟话本小说所继承、发展,而且为明清的章回小说所吸收、发展,并成为我国古代白话小说语言运用上的主要特色。
总之,从宋人话本小说的思想和艺术,可以看出它确实是市民的文学,体现了市民阶层的审美心理和审美需要,反映了市民阶层的生活和意识,从宋人话本小说开始,具有中国特色的市民文学终于真正出现了。
(摘编自金开诚《话本小说》)
材料二:
我国古代白话小说是从说唱文学中脱胎而出的,对那些直接受说唱文学孕育而产生的白话小说,不妨称之为“说书体”小说。说书体小说尽管或多或少地经过写定者的整理、加工与改造,渗透了文人的某些思想意识和审美趣味,但其口头叙事特征依旧灼然可辨:它们惯用夸大化、神奇化、特征化、类别化等方法塑造人物,不会讲求、甚至基本无视历史上或现实中人物性格的个性化、真实感与复杂性,因此我们便不能用个性化、真实性、典型性等美学尺度去加以品评,否则就会指责其人物描写简单化、不真实、类型化甚至脸谱化;它们喜欢利用听众熟悉的母题与情节套路展开叙事,而不太在意人类社会矛盾斗争的复杂性与多样性,而是刻意追求用惊险、曲折、奇异、可怖的故事去耸人听闻,因此我们也不宜用文人书面文学创作的标准,指责它们缺乏新颖性与独创性;它们惯用程式化的韵文套语描景状物,而不太考虑是否与所说对象完全吻合,因此我们也不能用“写真”的眼光,或苛责它们文不对题,或以之作为考证小说作者籍贯、辨析不同文本之间先后关系等的依据。
既然如此,那么应该如何评价说书体小说呢?我们认为,评价的前提是不能将它们与文人书面创作的小说混为一谈,而要从民间说书的实用角度,充分考虑口头记忆、即兴创编与听众接受等实际因素的规约,在认知、理解其口头叙事规律与特征的基础上评价其艺术质量的优劣。拿韵文套语的评价来说,从“说一听”角度看,不少韵文套语经过“说-听”的反复检验与艺人的不断加工,凝聚了民众的经验智慧与审美趣味,书场说唱,自然脍炙人口。就人物形象来说,说书体小说写人是否成功,不取决其性格的个性化、真实感与典型化,而在于其是否顺应民众的道德情感,贴合民众的生活、心理和想象,由此出发,去设法模塑理想化、传奇化、类型化的人物形象,不仅不是一种缺陷,反而是其深入人心,让人喜闻乐见的主要原因。再就故事情节的评价来说,说书体小说以口述故事为本位,不可避免要用程式化的“主题”和故事范型进行叙事,其叙事水平的高低,不在于其是否新颖、独创,而在于是否能从民众的生活、情感与愿望出发去推陈出新,引人入胜。
总之,对于如《水浒传》等说书体小说,只有调整研究的视角和方法,立足于它们依托的口头传统,联系口传文学的创编规律,才能对其叙事特征作出较为确切的阐释和评价。
(摘编自纪德君《口头传统规约下的小说叙事》)
老子不是美学家,《老子》中也很少谈文学艺术,但其中某些用语如“妙”“朴”“虚实”“有无”,某些命题如“大音希声”“大巧若拙”“知白守黑”等,却对后来的中国古典美学和艺术理论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成为中国美学的重要范畴和艺术创作的基本法则。而其中最具根本性、最广为人知的,则非“道法自然”莫属。
“道法自然”语出《老子》第二十五章:“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意思是人取法于地,地取法于天,天取法于道,而道则取法于自然。对老子所说的“自然”,今人容易产生两个误解:一是将“自然”理解为一个比道更高、更抽象的存在物,二是将“自然”等同于与人类社会相对应的自然界。但事实上,老子所说的“自然”并不是一个居于道之上的抽象存在,也不是那个外在于人类自身的客观之物,而是本然,是自然而然。因此,“道法自然”的意思其实就是遵循事物自身发展的规律,它的另一种表述是“道常无为而无不为”。无为者,顺其自然也,因其本然也。唯其如此,道才能在事物的发展变化中自然成就一切。
老子所说“自然”非客观之物,但“道法自然”并不反对以自然造化为师。既然“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那么天地万物无疑是人取法的对象。问题的关键在于,所法者并非物之表象,并非天地、自然万物的客观形态,而是显现于其中的某种意蕴。老子有关道的认识,得自他对自然万物的观察和思考。万物各有其道,有其自身发生、发展和变化的规律,人道、地道、天道莫不如是,而皆以自然为依归。
庄子进一步发展了老子的哲学思想,同时也把隐含在老子哲学中的潜在美学思想充分地展开了。在《庄子》一书中,“道法自然”的思想以寓言的形式得到了具体生动的阐述,如通过“东施效颦”“混沌开窍”等故事说明自然为美的道理,通过“伯乐治马”“鲁侯养鸟”等故事批评人为改变事物自然本性的做法。值得一提的是,庄子并不绝对否定人为的作用。固然,“残朴以为器,工匠之罪也”,但如果是在顺应自然规律的前提下从事人的创造,“既雕既琢,复归于朴”,便能巧夺天工、妙造自然,臻于“刻雕众形而不为巧”的境界。较之老子所说的“道法自然”,庄子上述见解对中国美学的影响更为直接。
在“道法自然”等观念的影响下,古代中国孕育出了独特的美学系统。与西方哲人认为艺术起源于对自然的模仿不同,中国古人并不赞成逼真地复制现实,而主张在作品中呈现自然昭示的意蕴。相应地,中国古代艺术家在观察事物,进行创作时,其目的也不止于对物象外部形态的把握和描摹,而更着意于传达物象背后的理趣。进而言之,中国古典艺术之所以重神贵虚,如书法讲究神采为上,绘画追求气韵生动,诗歌推崇意在言外等,与老子“道法自然”的思想有着密切的关联。
(选自张海明《中华美学关键词:道法自然的要义》,有删改)
材料一:
受中国传统观念“学而优则仕”的影响,社会大众一度普遍存在“职业教育低人一等”“只有差生才去上职业学校”等偏见。其实,这种认识并不符合事实。近年来,中高级技工需求旺,缺口大,薪资高,很多中高级职业技术院校的学生,往往还未毕业,就被各大企业争抢一空。人社部发布的全国“最缺工”的100个职业中,有58个属于“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尽管各地纷纷打出高薪等“金字招牌” 进行“抢人大战”,但是技能人才短缺之势并没有缓解,甚至还有加剧之势。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规定,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广大青年打开通往成功成才之门的重要途径,肩负着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职责。当前,国家正在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推进职业教育改革,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符合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的职业教育制度体系,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人才和技能支撑。所以,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只是类别不同,而没有高低之分。从国家重视和社会需求的角度讲,职业教育培养出来的技能型人才将大有机会崭露头角。
(摘编自易全勇《让职业教育真正“香起来”“热起来”》,《光明日报》2022年5月10日)
材料二:
(摘自《中国职业教育发展大型问卷调查报告》)
材料三:
面对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等冲击之下“软、硬技能”平衡的问题,多数职场人表达了清晰的诉求。以计算能力,读写能力等认知技能为代表的“硬能力”已经不是劳动者在职业上取得成功的限制性因素。《2022年中国职场人群发展建议白皮书》调研数据显示,受访职场人对职场能力的重要性认知中更偏重非认知能力的“软技能”,其中,“工作沟通能力、时间管理及目标管理能力、社会交往能力、管理能力和学习能力”位居前五位。劳动者普遍认为自己最想提升的也是“软技能”。
来自就业人群的反馈实际上也是对于就业岗位“软能力”需求的一种直观反映。一方面,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新兴就业创业机会日益增多,但能否驾驭新岗住,拥有适应性的职业技能对于劳动者就业来说至关重要。另一方面,随着数字技术加速取代简单重复的工作,“软技能”在职业发展中发挥着愈发关键的作用。同时,来自雇主的期待也是明确的,对“团队合作、人际沟通与协调,快速学习”等劳动者的“软技能”也有迫切的提升诉求。
(摘编自《培育职场“软技能”厚植高质量就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