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蒙古人、色目人的考试题目难度大大低于汉人、南人,录取时,分右榜和左榜,蒙古人、色目人为右榜,汉人、南人为左榜,四种人各占录取名额的四分之一。元朝基本确立了乡试、会试和殿试三级制,而且乡试基本是以省为单位举行,改变了唐宋科举实行以府州为单位实行解试的做法。考生除允许带《礼部韵略》入场之外,严令禁止怀挟文字,每名考生由一名士兵搜检。使科举既体现出鲜明的民族特色,也为明清科举走向完善奠定了基础。
——摘编自李兵《辽金元科举制度的创新及其政治文化影响》
材料二 作为英国皇室私人领地的东印度公司,其官员任命通常只听命于皇家贵族的安排,公司中的职员大多是皇家贵族安插的人选。随着大英帝国的扩张,这种任命权贵亲信的制度,显然无法支撑日益庞大的“日不落国”的管治。1806 年,在英国的东印度公司,在伦敦附近设立了一所培养行政人员的学院,根据该公司驻广州人员推介的科举考试模式,成了一种新的文官产生模式,为英国选官制度的变更提供了极为有利的范例。
——摘编自《英国文官制的成长 1780—1939年》等
材料三 孙中山提出“中华民国者,人民之国也”,“国中之百官,上而总统,下而巡差,皆人民之公仆”。官吏既为人民之公仆,其必须具备一定的文化素养和行政能力才能提供有效的服务。孙中山认为只有经过公开竞争、择优录用的考试制度才能选拔出高素质的官员。政府官员掌握公共权力资源,应该遵从人民的意志行使职权。为防止官员贪污腐化、滥用职权,孙中山主张应当建立严格的监督机制,只有人民拥有监督的权力,才能够有效地监督政府官员。
——摘编自李俊清《现代文官制度在中国的创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