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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2022高二上·运城期末) 现代文阅读Ⅰ

    材料一:

    《诗经》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和价值观念,陶冶、教化着一代代中国人,塑造着我们的语言、思维和价值观。通过《诗经》进行的教化,称为“诗教”。在“诗教”传统的奠立过程中,起关键作用的人物便是孔子。孔子特别重视《诗》的作用,他曾讲:“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论语·阳货》)孔子的意思是,学习《诗经》会对青年人产生多方面的帮助:诗“可以兴”,《诗经》中的作品可以使人精神振奋,激发正能量;诗也“可以观”,展现出不同时代的人物事迹、政治好坏、风俗美丑,有助于青年人了解时代、了解社会;诗还“可以群”,有助于人际交往,增进沟通;诗又“可以怨”,委婉地表达不同意见,温和地抒发负面情绪,起到安抚心灵,调和矛盾的作用。这四条,后来被归纳为“兴观群怨”,一直沿用至今,它不仅适用于《诗经》本身,也适用于它之后的诗歌乃至更广泛意义上的文艺创作,道出了优秀作品积极的社会功能。

    (摘自张毅《孔子这样建立“诗教”》,《光明日报》2022年11月11日,有改动)

    材料二:

    《论语·阳货》讲:“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怨”只是四个作用里的一个,而且是末了一个。《诗·大序》并举“治世之音安以乐”“乱世之音怨以怒”“亡国之音哀以思”,没有侧重或倾向哪一种“音”。《汉书·艺文志》申说“诗言志”,也不偏不倚:“故哀乐之心感,而歌咏之声发。”司马迁也许是最早不两面兼顾的人。《报任少卿书》和《太史公自序》历数古来的大著作,指出有的是坐了牢写的,有的是贬了官写的,有的是落了难写的:一句话,都是倒霉人的产物。他总结说“大抵圣贤发愤之所为作也”,还补充一句“此人皆意有所郁结”。作《诗》者都是伤心不得志之士,诗歌也“大抵”是“发愤”的悲鸣或怒喊了。

    司马迁举了一系列“发愤”的著作,最后把《诗三百篇》笼统都归于“怨”,作为其中一个例子。锺嵘单就诗歌而论,对这个意思加以具体发挥。还有一点不容忽略:同一件东西,司马迁当作死人的防腐溶液,锺嵘却认为是活人的止痛药和安神剂。司马迁《报任少卿书》只说“舒愤”而著书作诗,目的是避免姓“名摩灭”“文采不表于后世”,着眼于作品在作者身后起的功用,能使他死而不朽。锺嵘说“使穷贱易安,幽居靡闷,莫尚于诗”,强调了作品在作者生时起的功用,能使他和艰辛孤寂的生涯妥协相安。换句话说,一个人失意不遇,全靠“诗可以怨”,获得了排遣、慰藉或补偿。大家都熟知弗洛伊德的著名理论:在实际生活里不能满足欲望的人,死了心作退一步想,创造出文艺来,起一种替代品的功用,借幻想来过瘾。假如说,弗洛伊德这个理论早在锺嵘的三句话里稍露端倪,那也许不是牵强拉拢,而只是请大家注意他们似曾相识罢了。

    (摘编自钱锺书《诗可以怨》)

    材料三:

    所谓从儒家的伦理政教观点来谈“诗可以怨”即结合“事父”“事君”来谈。按《礼记·檀弓上》“事亲有隐而无犯”“事君有犯而无隐”,说明“事父”与“事君”是不同的。这个不同,是符合孔子的意见的。《论语·里仁》:“子曰:‘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对于父母有过,孔子主张敬而不违,劳而不怨,所以“有隐而无犯”。《论语·宪问》:“子路问事君。子曰:‘勿欺也,而犯之。’”勿欺即无隐。孔子主张“事亲有隐而无犯”“事君有犯而无隐”,二者是不同的。

    孔子主张事父母“劳而不怨”,又怎么说“可以怨”呢?孟子做了解释。《孟子·告子下》:“公孙丑问曰:‘高子曰:《小弁》,小人之诗也。’孟子曰:‘何以言之?’曰:‘怨。’曰:‘固哉,高叟之为《诗》也!《小弁》之怨,亲亲也。亲亲,仁也。’曰:‘《凯风》何以不怨?’曰:‘《凯风》,亲之过小者也;《小弁》,亲之过大者也。亲之过大而不怨,是愈疏也;亲之过小而怨,是不可矶也。愈疏,不孝也;不可矶,亦不孝也。’”孟子指出事父有可以怨或不可以怨的分别,亲之过大者可以怨,亲之过小者不可以怨,高子不加分别,一律认为不可以怨,所以成为“固哉”了。

    事君为什么又可以怨呢?《左传·襄公三十一年》:“郑人游于乡校,以论执政。然明谓子产曰:‘毁乡校何如?’子产曰:‘何为?夫人朝夕退而游焉,以议执政之善否。其所善者,吾则行之;其所恶者,吾则改之。是吾师也,若之何毁之?我闻忠善以损怨,不闻作威以防怨。’”“仲尼闻是语也,曰:‘以是观之,人谓子产不仁,吾不信也。’”孔子赞美子产的话,可以跟“诗可以怨”结合起来看。这里所说的怨,指郑人所否定的事,执政不加改正即生怨,可以怨,即可以“议执政之善否”中的“否者”,即不仅执政之善者可以议,否者也可以议,子产采取郑人议执政之否者加以改正,用来“损怨”。《左传·昭公二十年》晏子对齐景公说:“君所谓可,而有否焉,臣献其否以成其可。”献否怎能成其可?就是子产改正其所否者以归于善,也与孔子讲事君“勿欺也,而犯之”一致。既然可以议执政之否者,这就是“犯之”;目的在于“献否以成其可”,即合二为一。这就是“诗可以怨”在事君上贯彻的政治观点。

    (摘编自周振甫《诗可以怨》)

    【注】①怨,孔安国注为“怨刺上政”,即指责批评为政之失,抒发怨愤讥刺之情。

    1. (1) 下列对材料相关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 学习《诗经》可以使青年人有多方面的收获,“兴观群怨”概括了优秀文艺作品积极的社会功能,不仅仅限于《诗经》本身。 B . 锺嵘认为诗歌可以在诗人处于困境时起到安慰、排遣、补偿的作用,这个观点和弗洛伊德“借幻想来过瘾”的观点完全不同。 C . 孟子认为,高子对《小弁》的认识是浅薄的。事父母有可以怨和不可以怨的分别:亲之过大者可以怨,亲之过小者不可以怨。 D . 从儒家的伦理政教角度而言,事君可以怨,即臣子“献否”的过程,臣子向君主提出意见,劝善归过,兴利除弊以成就君主之政。
    2. (2)  根据材料内容,下列说法正确的一项是(   )
      A . 通过王维的《九月九日忆山东兄弟》,可以了解当时人们重阳节佩戴茱萸、登高饮酒等风俗,体现了“诗可以兴”的功能。 B . 虽然《诗·大序》没有强调治世、乱世和亡国之音哪一个更重要,但是《论语》将诗“可以怨”放在最末,可见其地位最低。 C . 司马迁和锺嵘关于“诗可以怨”的说法是不同的,司马迁是针对死去的人而言的,而锺嵘是针对活着的人而有所感发的。 D . 郑人闲暇时议论政事的好坏,子产听取百姓的声音,调整施政措施,改非归善,这符合孔子事君“勿欺也,而犯之”的观点。
    3. (3)  结合材料内容,下列选项中不能支持“诗可以怨”观点的一项是(   )
      A . 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B . 边庭流血成海水,武皇开边意未已。 C . 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 D . 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
    4. (4)  三则材料论述的侧重点有何不同?请简要概括。
    5. (5) 清人沈德潜认为杜甫《新婚别》中“‘嫁女与征夫,不如弃路旁’一句,近于怨矣”。请结合材料,谈谈你对此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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