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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2022高一下·重庆月考) 现代文阅读Ⅰ

    材料一

    近年来,平台经济在更好满足消费者需求、促进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然而,随着平台经济迅速崛起,滥用市场优势地位的行为日渐增多,出现了限制竞争、价格歧视、损害消费者权益等一系列问题,破坏了市场竞争秩序,阻碍了行业创新。整治影响公平竞争的违法行为,有利于促进平台经济更好更健康发展。

    平台经济的发展固然离不开规模效应和网络效应,但绝不意味着平台企业可以走向垄断。垄断不是平台企业的基因和特权。回顾我国互联网行业发展历程不难发现,优秀的平台企业,都是在公平竞争中拼杀出来的,今天的大企业、大平台,也都是从当年的小公司、小网站起家的。正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推动下,平台经济才展现出蓬勃生机、无限潜力,才能不断推进技术、商业模式持续创新。因此,各方面都很期待今天的大企业、大平台也能为后进入的小公司、小网站留有良性竞争的机会。大型互联网平台企业应该带头强化行业自律,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感,维护良好的互联网经济生态体系。

    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石,垄断是市场经济的大敌。无论什么阶段、什么业态、公平竞争都是一个行业持续发展的动力源泉。加强反垄断监管,维护平台经济领域公平有序竞争,有利于充分发挥平台经济高效匹配供需、降低交易成本、发展潜在市场的作用,推动资源配置优化、技术进步、效率提升。更为重要的是,反垄断可以有效降低市场进入壁垒,形成开放包容的发展环境,让更多市场主体共享数字经济发展红利,有效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构筑经济社会发展新优势和新动能。因此,加强反垄断监管与做强做大平台经济并不矛盾,更不会扼杀互联网行业的创新基因,相反,正是对平台经济发展环境的有力保护。

    事实上,互联网行业从来不是、也不应该成为反垄断的法外之地。作为新生事物,互联网经济的治理规则,是世界各国共同面对的新课题。出于呵护新产业、新业态的考虑,我国对平台企业监管一直十分审慎。但互联网企业也需要遵规守法。当前,世界各国正在不约而同完善规制,加强互联网领域反垄断监管,就是为了保证行业竞争的有效性,有力维护消费者权益。

    对于平台经济来说,加强反垄断监管,带来的绝不是行业的“冬天”,恰恰是更好更健康发展的新起点。纵观互联网经济发展史,反垄断为行业健康发展扫除了很多障碍。从一定意义上说,正是欧美国家通过反垄断制约了微软, IBM等科技巨头,才促使谷歌、苹果、脸书、亚马逊等互联网新锐诞生和成长,并为行业带来强动活力。当前,我国加强反垄断监管,有利于更好激发市场活力,厚植平台企业不断涌现蓬勃生长的良好土壤。

    “一枝独秀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此次反垄断调查,是提升互联网企业公平竞争意识和反垄断合规意识的契机,也是开启平台经济创新发展、有序发展、健康发展的机遇。相信广大互联网企业能够正确认识行业监管与自身发展的关系,将监管要求内化到企业经营管理中,以改革和创新的姿态迎接发展新起点,更好地走在规范健康发展的轨道上,提高我国数字经济的整体国际竞争力。

    (摘编自《加强反垄断监管,带来的绝不是行业的“天”》,《人民日报》2020年12月25日)

    材料二

    记者:为何当前要强调反垄断?

    时建中:如果说 10多年前,中国的互联网经济还处在一个“孩童时代”初创阶段,那么现在开始步入“青年时代”。对待孩童,需要鼓励、包容、支持与引导,以保持其想象力与创新精神。但是,对于心智已经成熟的青年,在继续给予支持与引导的同时,需要赋予义务和责任。

    发展壮大的互联网经济确实给人们带来了很多便利,但它同时也出现了负面行为,比如强制二选一、大数据杀熟等。这些行为的危害性已经非常明确。既然对平台企业的某些行为后果已经有了清晰认识,对平台经济不仅要继续支持,更要予以规范。这就意味着需要转变监管态度和监管理念。

    记者:应当如何提升反垄断执法能力?

    时建中:我国的反垄断法既反对市场垄断,也要求打破行政性垄断。防止市场垄断,意味着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打破行政性垄断,可以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所以,我国的反垄断有助于优化政府和市场关系,让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

    反垄断法第一条开宗明义,是“为了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对于反垄断法来讲,我们需要高度重视“预防”垄断行为。因为反垄断法和其他法律不一样,它保护的是竞争机制。如果等到竞争机制已经被破坏才去执法,是事后修复,成本和代价都比较大;如果能做到有效预防,则可以更加有效地维护竞争机制和市场秩序。

    我们很高兴得知,反垄断法的修订纳入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重点工作。我期待反垄断法修改能够“顶天立地”。顶天,就是要明确竞争政策的基础地位。立地,就是要进一步强化反垄断法的法律责任。目前有关法律责任的规定存在违法成本偏低的情形,例如,法律责任类型不全,责任没有到个人等。违法成本偏低。导致企业的自我约束的守法意识不会很强。顶天立地的支柱就是反垄断执法体制和机制。希望通过本次修改,可以切实加强反垄断执法队伍规模建设和能力建设。

    (捕编自佘颖《高质量发展需要创新和竞争良好互动》2021年1月31日《经济日报》)

    1. (1) 下列关于材料内容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
      A . 平台经济对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做过积极贡献,但目前,大平台破坏了市场竞争秩序,阻碍了行业创新。 B . 激烈的市场竞争推动了平台经济的发展,已经做大做强的企业与平台理应强化行业自律,不走垄断之路。 C . 互联网行业不是反垄断的法外之地,微软、IBM、谷歌、苹果等互联网巨头都受到过欧美国家的反垄断制约。 D . 时建中认为我国的反垄断法既反对市场垄断,也要求打破行政性垄断,因为行政垄断造成的危害更大。
    2. (2) 根据材料一和材料二,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 当前的反垄断,就是整治影响公平竞争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竞争秩序,这与做强做大平台经济并不矛盾。 B . 加强反垄断监管,是为了稳固“公平竞争”这块市场经济的基石,同时,也是对平台经济发展环境的有力保护。 C . 反垄断可以维护公平有序竞争,国家如能取缔大平台的垄断地位,平台经济就能回归开放包容的发展环境。 D . 我国的互联网经济虽然已从初创阶段的“孩童时代”发展到相对成熟的“青年时代”,但对其仍需包容鼓励。
    3. (3) 下列对材料一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 文章第二段运用辩证思维,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回顾互联网行业的发展历程,有很强的说服力。 B . 文章第三段用因果分析的方法,论证了“加强反垄断监管与做强做大平台经济并不矛盾”的观点。 C . 文章最后两段运用了举例论证、比喻论证、引用论证的方法,论述了加强反垄断监管的重大意义。 D . 论证结构上,文章采用了层进式的结构,开头提出问题,中间具体论述,结尾表达信心。层次清晰。
    4. (4) 请分析强制二选一、大数据杀熟可能带来的危害。
    5. (5) 现阶段,平台经济应当如何强化反垄断?请提出你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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