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编自陈志昂《抗战音乐史》
材料一:1948年5月,中共中央着眼战略形势发展,决定将晋察冀、晋冀鲁豫解放区合并成立华北解放区。全区只划为1个行政省(察哈尔),6个行政公署(冀中、冀东、冀南、冀鲁豫、太行、太岳),294个县。1948年9月,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在石家庄召开,选出了华北人民政府组成人员。1948年12月,华北人民政府宣布成立中国人民银行,开始统一发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套人民币。1949年1月31日,平津战役结束。
材料二:14—17世纪中外历史事件简表
时间 |
中国 |
外国 |
14~15世纪 |
1.朱元璋在位期间,与占城、爪哇、暹罗等30余国进行官方贸易。 2.废除丞相制度。 3.郑和七下西洋,是世界航海史和中国古代对外交往史上的壮举。 |
1.德国人古登堡发明了最早的印刷机。 2.哥伦布到达美洲大陆。 3.佛罗伦萨200余家纺织工场雇佣3万余名工人。 |
16世纪 |
1.张居正进行赋役合一、统一征银的“一条鞭法”改革。 2.李时珍《本草纲目》刊刻。 3.玉米、番薯、马铃薯等高产作物传入中国。 4.汤显祖出生,代表作《牡丹亭》表现男女主人公冲破礼教束缚,追求爱情自由。 |
1.哥白尼提出“太阳中心说”。 2.意大利传教士利玛窦到中国,传播了西方自然科学知识。 3.莎士比亚出生,代表作《哈姆雷特》。 |
17世纪 |
1.朱子学在日本为官方推崇,成为显学。 2.茶叶大量输往欧洲。 3.宋应星《天工开物》刊刻。 4.美洲白银大量流入中国。 5.郑成功收复台湾。 |
1.英国入侵印度,英属东印度公司在印度开展殖民活动。 2.英国早期移民乘“五月花号”到达北美。 |
——据李亚凡编《世界历史年表》等表为14—17世纪中外历史事件简表。
材料一:湘军施行“将必亲选、兵必自募”的原则:曾国藩挑选统领,统领挑选营官,以此类推,直到最基层士兵。曾国藩一般是从同乡、师生、友朋、同学中挑选将领及幕僚,他手下将领同样如此。曾国藩热衷于向士兵灌输儒家思想。他以礼义忠信为本,制定严格的军事纪律。湘军待遇远优于绿营军。营官每月工资是50两银子,这个工资水平相当于朝廷从一品的高官。湘军在编制方面,以营为基本单位,分为水、陆两师,装备火器与冷兵器各半。火器中洋枪洋炮部分外购部分自主制造。
——据王盾《湘军史》等
材料二:民国倾覆,军阀混战,孙中山痛感没有自己的军队来维护新生的共和政权。1921年底共产国际代表马林会见孙中山,建议创办军官学校,作为建立革命武装之基础。1924年1月,黄埔军校正式建立。军校主要设政治、教授、教练等部。政治部主管政治教育、党务和宣传;教授部和教练部(后合并为教育部)分管军事学科和术科的教学与训练。一批苏俄专家直接参与军校的筹建和顾问工作。1924年,黄埔军校教导团成立。教导团效法苏俄红军,实行党代表制度。军校规定所有员生均需加入国民党,学员必须同时受军纪和党纪的约束。军队党化,破除了过去军队私有化的许多弊端。
——摘编自张海鹏《中国近代通史》
材料一:早在西周,统治者已认识到,谁拥有“德”,拥有“民心”,谁就拥有“天命”。儒家不仅以天作为威吓和限制君主的力量,而且还以“礼”限制君主的行为。尽管儒家“天命”“礼教”思想中存在着制约皇 权的因素,但观念不是法律,缺乏具体的针对性。相比于思想观念,谏诤制度、宰相制度、廷议制度等制度层面对皇权的制约最有约束力。
——摘编自赵燕玲《论中国古代皇权制约理论与制约机制》
材料二:1908年8月,清廷颁布《钦定宪法大纲》。分为正文“君上大权”和附录“臣民权利义务”两部分。关于“君上大权”,除了 “大清皇帝统治大清帝国,万世一系,永永尊戴”,“君上神圣尊严,不可侵犯”,还规定:“委任审判衙门,遵欲定法律行之,不以诏令随时更改”,“发命令及使发命令之权。惟已定 之法律,非交议院协赞奏经钦定时,不以命令更改废止。法律为君上实行司法权之用,命令为君上实行行政权之用,两权分立,故不以命令改废法律”,“在议院闭会时,遇有紧急之事,得发代法律之诏令,并 得以诏令筹措必需之财用,惟至次年会期,须交议院协议。”
——摘编自王洪涛《论清末新政中的制度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