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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阅读下文,完成各题。

    我的导师珀希拉

    蔡维忠

    ①病毒学家珀希拉·谢甫三十五岁时接到哈佛医学院的聘书,聘她为副教授。五年过去了,是检验的时候了,珀希拉晋升教授的事提上了议事日程。

    ②珀希拉拥有典型北欧女性之美,五官典雅大方,皮肤白皙,双眼皮下一双大眼睛。她看人时眼睛闪着柔光,谈话时唇角微翘,双唇轻启,很自然地流露出一种知性美。她举止优雅,刚柔相济,恰到好处。当然,作为病毒学领域的领军人物,她有种叱咤风云的气场,不怒自威。这是我的第一眼印象。我和她见面的第一天就选定了课题。我沿着既定的方向做研究,做得比较顺利,有时我会跳出既定的范围,做一点病毒研究的新探索,其中有一篇论文算是意外的收获。

    ③人们一般把病毒看成凶狠的攻击者,把人体细胞看成无助的受害者,一旦受感染便被摧毁。病毒学家的任务是了解病毒如何杀死细胞,期望在了解后研究出药物,阻断病毒对细胞的残杀。从这个意义上讲,研究者充当了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大侠。世界上绝大多数病毒学家,包括珀希拉在内,都是沿着这个思路做研究,并且做出了很好的成果。

    ④后来我到一家生物技术公司做新药研究,与珀希拉的交集变得很少了。十五年后,我接到Z君和丫君邀请,到Y君家给珀希拉开送别晚会。那是自助餐式的聚会,大家随意走动交谈,只有她自始至终坐在主厅的椅子上,没有走动过。她患了帕金森氏症,已经无法胜任哈佛教授的工作,准备搬到亚利桑那州图森市。我给她挑了一盘菜,坐在她旁边陪她用餐说话。她还是思维敏锐,对科学研究的兴趣丝毫未减。只是,她用叉子挑食物时动作很慢,咀嚼食物时很小心,说话时声音很轻。那些动作使她显得越发优雅,当年叱咤风云的风范却是不见了。病魔正慢慢地呑噬她的神经元,侵蚀她的肌肉,不可阻止,不可逆转。

    ⑤她的朋友玛德兰几天后开车八千里路,横跨美国,把她和她养的两条狗从东北部的波士 顿送到西南部的图森。玛德兰的年龄比珀希拉稍小几岁,玛德兰觉得自己是个蠢笨、迷茫的人, 对人生的走向懵懵懂懂。珀希拉在大方向上为她指路,在具体的事情上亲自动手帮忙,帮她渡过难关,使她走上生活的正轨。如果说珀希拉是我的科研导师,那么她是玛德兰的人生导师。

    ⑥珀希拉虽然体力虚弱不听使唤,脑子却依然活跃。她一边指导研究,一边建新房子。新房子建成后,她搬进去只住了一个晚上,第二天早上因为叫不醒便被送进医院。她肺部感染,大脑出血,意识消失,呼吸越来越困难,最后停止了。那时她六十八岁。

    ⑦在珀希拉逝世将近十年时,我查到了她的电话号码,和她通了话。我们谈了大半个晚上。玛德兰向我叙述了她和珀希拉的交往过程,和珀希拉生命中最后两年的经历,如上文所述。珀希拉是个在事业上和生活上都非常独立的单身女性,为自己治病不在她优先考虑之内。她为此 付出了不少代价,玛德兰也为此付出了几乎全部的精力和体力。珀希拉这样独立的女性,能赢得另一个人无怨无悔为她做出了极大的牺牲也算是一种莫大的成就。玛德兰对那段艰难岁月已淡忘了许多,只有思念不断。我打电话的那天,她正想念着珀希拉,很高兴听说我也在想着珀希拉。

    ⑧珀希拉去世时,哈佛医学院为她降半旗。国际疱疹病毒大会每年以她的名义为年轻的科学家发奖。我告诉玛德兰,只要人们记得珀希拉,她就还活着。人们确实记得她,我们都记得她。

    1. (1) 作者为什么要详写“我”在病毒研究中的新探索?
    2. (2) 玛德兰在文中有重要作用,请加以分析
    3. (3) 请以第⑧段为例评析本文的语言风格。
    4. (4) 在纪念珀希拉的活动上,你作为年轻科学家的代表发言,说“如果珀希拉还在世,我希望 做她的学生,因为,”请结合全文补全发言内容(100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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