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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2017八下·大同期中) 小李从某科技公司离职后,在博客中以该公司老总王某为对象,发布多篇带有侮辱性字眼的博文,博文不仅被多家网站转载,而且被小李以邮件方式群发给公司同事。此事给王某造成巨大精神痛苦,王某遂起诉小李。海淀区法院判决小李向王某书面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00元。

    1. (1) 王某的什么权利受到了侵犯?

    2. (2) 这个案例给我们什么启示(或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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