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初中道德与法治 /
  • 1. (2019八上·成都期中) 王某是某中学的“三好学生”,他在电子游戏厅结识了几个朋友后无心学习,经常旷课、赌博,简章和老师对其进行多次教育,他都不听。后来为了还赌债,他经常和赌友一起在校外扒窃,曾被公安机关拘留,但仍不悔改,最终到某超市盗取了价值几千元的商品,再次被抓获。经人民法院审理,判处有期徒刑5年。

    1. (1) 王某的哪些行为属于违反校规的行为?哪些行为属于一般违法行为?哪些行为属于犯罪?
    2. (2) 王某从参与赌博到一般违法行为继而走上犯罪道路的过程说明了什么?
    3. (3) 王某被判有期徒刑5年属于哪类处罚?
    4. (4) 你从这个案例中得到哪些启示?

微信扫码预览、分享更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