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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2017九下·荣昌月考) 以下是重庆市某中学学生做的一次关于“车窗抛物”的综合性学习调查,请阅读以下四则材料,回答相关问题:

           材料一:曾有一个实验,在赛车道旁放置一块检验合格的汽车挡风玻璃,赛车手以每小时70公里的速度向这块挡风玻璃驶来,并随手扔出一个苹果,被击中的挡风玻璃瞬间裂花,如果没有防护膜,就成了碎片。在另一个实验中,仅仅一两重的空矿泉水瓶,在时速约100公里的状态下,可将钢化玻璃砸碎。

           材料二:重庆高速交警二大队调查得知,3月18日上午,在重庆渝北做生意的张先生驾驶小轿车,途经成渝高速前往成都方向时,被前方行驶的一辆面包车上抛出的矿泉水瓶砸中,顷刻间前挡风玻璃碎成蜘蛛网状,所幸车上人员没有受伤。

           材料三:3月23日下午4时许,重庆市新溉路地面道路的中央隔离带上,身着橙黄色工作服的环卫工黄红梅正在弯腰捡拾垃圾。近在咫尺的机动车道上,来往车辆川流不息。短短10余分钟后,只见她左手拿一个大号饮料纸杯和纸团,右手拿一个空可乐瓶,已经腾不出手来捡拾更多垃圾。

    “早上,这条路的绿化带上垃圾更多,很多都是从车子里丢出来的。”黄红梅说,每天上午7时到9时,她都会拾满整整3桶的垃圾。

    说话间,一辆牌照为“渝 BXXX”的黑色丰田车,在新溉路靠近龙头寺公园附近等待绿灯时摇下车窗,扔出一个纸团。纸团在地上滚了几圈,有点扎眼地停在干净的路面上。

           黄红梅无奈地摇和摇头。不过,更让环卫工人无奈的是,他们有时上前制止时,遇到对方的抢白。在渝北区回兴路段清扫垃圾的环卫工叶金玉告诉记者,她曾上前对停车扔垃圾的司机提出劝告,没想到对方立即“还击”:“扫你的地,我们不扔,你们都没事情好做了!”

           材料四:重庆高速交警二大队副大队长竺春璋告诉记者,在日常巡逻中,车窗抛物及货车抛洒滴漏的情况时有发现。不过,因为车窗抛物时间、地点不固定,是瞬间发生的违法行为,稍纵即逝,执法取证难度大,导致一些乘客、司机心存侥幸,忽视公德,肆意妄为。

           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道路安全交通法规定,乘车人不得向车外抛撒物品,违者可处以警告或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机动车载物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违者可以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很明显,现行法规对车窗抛物的处罚太轻,不能形成有力震慑,从而造成这么多悲剧。”竺春璋略显无奈地表示。

    1. (1) 阅读上面四则材料,分析“车窗抛物”现象屡见不鲜的原因有哪些?

    2. (2) 针对材料中出现的“车窗抛物”屡禁不止的现象,你有什么好的建议?(至少写两条)

    3. (3) 为了提高广大驾乘人员的安全意识,重庆高速交警准备向社会征集一些有关杜绝随意车窗抛物的宣传标语,请你也为他们拟写一条。

    4. (4) 你班准备周二下午三点在班级教室开展一次以“拒绝车窗抛物,彰显乘车美德”为主题的班会课,作为班长,你准备电话邀请竺春璋警官来学校参与此次活动,并做一个有关车窗抛物危害的主题报告,请你把要说的话写在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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