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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2023高三上·重庆市开学考)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18年1月,王某与物流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约定合同期限自2018年1月12日至2021年1月11日,到期后双方又续签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自2021年1月12日至2023年1月11日。

    2023年1月8日,物流公司发出《劳动合同期满不再续签通知书》,通知王某劳动合同期满不再续签,要求王某2023年1月12日前办理离职手续,公司将给予经济补偿金。事后,物流公司未向王某支付经济补偿金。王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后认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劳动者没有违法违纪以及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在合同期限届满前享有选择签订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权利,而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的选择履行续订义务,用人单位不享有单方终止劳动合同的权利。用人单位不予续签并终止劳动合同的,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应当支付经济赔偿金。

    1. (1) 结合材料并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说明劳动法中关于劳动者享有签订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选择权的意义。
    2. (2) 有人认为,劳动法明确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案件中物流公司与王某续签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完全出于当事人的意愿,因此是有效合同。请运用《逻辑与思维》假言推理的相关知识对该观点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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