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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清初的赋税制度,分田赋和丁徭两项征收。顺治十四年(1657年),以明万历朝的册籍作为征收田赋的依据,编成《赋役全书》,发给民户“易知由单”,通知应纳银米数额,征收时用“截票”,“一给纳户,一存有司”。但“易知由单”款项繁,难以通晓。且地方官不公开晓示款项,另立名目,恣意科取。

        丁徭的征收,各省情况不一,有以一条鞭征收的,有丁随地摊派的,有丁随丁派的。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决定“盛世滋丁,永不加赋”,同时规定人丁缺额由新添丁口抵补,再不足又以亲戚或同甲粮多者补之。这种抵补的办法又造成了丁银负担不均。至雍正初年,有地之家,田连阡陌,所输无几,而贫苦农民或寸土全无或有少许土地,却与富户同样负担丁银,形成了一种明显的“苦乐不均”的现象。

        早在康熙末年,“广东所属丁银,就各州县地亩摊征”。雍正元年(1723年),直隶总督李维钧请求将丁银摊入田粮中征收,得到朝廷的允许。翌年山西布政使高成龄援引直隶的新例,奏请朝廷“将丁银并入地粮”,随后各地逐渐实行“摊丁入亩”政策。

    ——摘编自白寿彝总主编《中国通史》

    1. (1) 根据材料,概括指出清政府实行“摊丁入亩”的原因。

    2. (2)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摊丁入亩”制度有哪些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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