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郭某出国前往疫区,返回后行经多地,不如实报告来往真实情况、不按要求配合落实隔离观察措施,多次出入公共场所,多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致40多人被隔离的严重后果。2020年4月,人民法院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判处郭某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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