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1602年,荷兰东印度公司成立以后,荷兰人曾先后进攻澳门、台湾,遭到明朝官民的坚决抵抗而失败。1608年,荷兰东印度公司董事会发出指示:“我们必须用一切可能来增进对华贸易,首要目的是取得生丝,因为生丝利润优厚。”1621年,荷兰人得知西班牙人也计划占领台湾,遂于次年再次侵占澎湖,并于1624年侵占台湾南部。1642年,其势力扩张到台湾北部。
1661年,郑成功进军台湾,并正告荷兰驻军,台湾和澎湖列岛应由中国政府管辖,岛屿上的居民都是中国人,“他们自古以来占有并耕种这一土地”。荷兰人试图以赔款的方式换取郑成功退兵,被拒绝。
郑成功收复台湾后,台湾根据郡县制,设立一府二县;兴建孔庙,建立学院、府学、社学等完整的学校体系;开科取士,“三年两试,照科、岁例开试儒童”;许多文人学士随之入台,写下了台湾第一批文学作品;大量移民涌入,台湾的人口迅速增加。
——摘编自陈孔立主编《台湾历史纲要》
材料
北周武帝时期制定的《大律》“凡二十五篇”,制罪“二十五等”,定罪1537条,“条流苛密,比于齐(北齐)法,烦而不要”。宣帝“更峻其法”,导致“上下愁怨”、“内外离心”。隋文帝取代北周建立隋朝,开皇初年两次“更定新律”,史谓《开皇律》。
隋朝统治者鉴于《北齐律》“法令明审,科条简要”,将其作为制定《开皇律》的主要参考,并“采魏、晋刑典,下至齐、粱,沿革轻重,取其折衷”,成文“十二卷”。新律制罪二十等,度除“前代鞭刑及枭首”等“苛惨之法”,“以轻代重,化死为生”;定罪500条,删繁就简,比旧律减少死刑81条、流放刑154条、劳役刑等一千佘条。唐朝官修史书评价《开皇律》“刑网简要,疏而不失”。
——据《隋书》
材料
自1931年起,日本对外侵略的口号经过了一个演变过程。1931年初,日本大肆宣扬“满蒙”(中国东北和蒙古地区)与日本有着特殊关系,提出“满蒙是日本的生命线”的口号。1938年11月,日本政府发表声明,宣称战争的最后目的是建设“东亚新秩序”;“日满华”建立起连环互助关系。1940年7月,在纳粹德国席卷西欧后,日本内阁确定了南进政策,把侵略矛头指向法国、荷兰、英国等国在东南亚的殖民地,提出了建设“大东亚新秩序”的口号。不久,日本外相松冈洋右将其改称为“大东亚共荣圈”。
——摘编自(日)信夫清三郎《日本外交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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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解放后,部分城市通货膨胀严重,少数商人投机,哄抬物价。政务院副总理陈云很快将上海局势稳定下来,进而稳定了全国经济形势。面对工业化建设资金短缺等问题,陈云提出对粮食等主要农副产品实行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即统购统销,被中央采纳实施。他在中共八大上系统地提出了改进经济体制的“三个主体、三个补充”的设想,即在工商业经营方面,国家经营和集体经营为主补充一定的个体经营;在生产计划方面,计划生产为主补充一定的自由生产;在市场方面,国家市场为主补充一定范围的自由市场。1979年春,陈云指出:“六十年来,无论苏联或中国的计划工作制度中出现的缺点:只有有计划按比例这一条,没有在社会主义制度下还必须有市场调节这一条”,他提出整个社会主义时期经济必须有计划经济部分和市场调节部分。
——摘编自金冲及等主编《陈云传》等